在電影「Something’s gotta give」(中譯:愛妳在心眼難開中)裡,
男主角藉著拜訪許多過去交往過的對象,而重新了解自己,
最近我的生活也是如此,只是「交往過的對象」改成「從小到大的朋友」。
結果呢?

看著小學同學畢業紀念冊中,
當年的我留下的字句,
我簡直不敢相信我也有這麼醜陋的過去,
明明是寫給好朋友,卻盡寫些惡毒的字眼,
難道當時小小年紀我就會用反寫的手法?
是現在的我也不懂的小朋友幽默嗎?

國中同學談到過去學校裡發生的事,
許多捉弄老師、惡作劇、被老師毒打的情節我都不復記憶,
因此被歸類為不做壞事的乖寶寶,
可是到底是我記憶力退的比較快,
還是我當時偷偷做的壞事都隱藏地很好,
連我提出我當年做過的壞事,都讓同學不可置信乖寶寶也會做壞事。
是我的形象管理做的太好了?亦或是做的太差?

高中和大學同學幾乎不曾談到過去,
可能是時間太近的緣故,成為missing pieces。

藉由朋友的印象,我一片一片拼湊出別人眼中的我,
發現那個我,竟然是那麼陌生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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