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計算了一下,我blog裡的文章(不含這篇),竟然有…295篇!!!

為什麼我會知道呢?因為今天在公司事情做一個段落,突然沒事做,閒著閒著決定來看自己的blog,從以前的舊文章開始看起,發現以前有好多好玩的事情,例如看到當時寫Montreal的遊記,看完後覺得Montreal怎麼這麼好玩!好想趕快再舊地重遊一次!還有以前在學校會剛來美國時遇到的種種鳥事,現在回去看真的回味無窮呢!看著看著,又看到了”50 days worse than yours”這篇文章,再次激勵我沒有什麼事情是比刺青刺錯字還衰的。就這樣,我看完了一百多篇自己的舊文,心情特好,我想以後我會乖乖地、勤奮地寫我的blog,來滿足最忠實的觀眾—敝人在下我。

最後要來貢獻一點新鮮的。中午誤打誤撞加入了一些同事的午間聚餐,發現我竟然是在座唯一單身的,再次突顯本公司其實是年齡層偏高的公司,大部分的人都是已婚了,同事說這就是為什麼本公司社交活動或中午聚餐很少的原因,因為大家寧願中午在自己位置上邊吃邊做事、傍晚早點回家陪家人,也不願意午餐時間和同事互動、而拖延了晚上回家的時間,也就是在「要多陪家人」還是「要多看同事」之間做選擇(答案也未免太明顯),所以我的上班生活除了工作本身之外,其實是非常無趣的,下班後也從來不曾跟同事hang out過,不像在台灣的時候,會和同事去看舞台劇或吃飯或逛街。好像美國的職場生活大部分都是這樣(IB和consulting除外),我很好奇那其他未婚人士,到底下班後都在做什麼呢??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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